档案编号 № 0026

2020年至2021年·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·毒镖猎杀500余只犬制“卤汁狗肉”售卖案

时间
2020年1月(精确到月)
地点
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
类型 / 对象
偷盗宰杀宠物
证据等级
官方/司法确认(有政府官方通报或法院裁判文书)

事实概述

2020年初至2021年10月,多名被告人利用含琥珀胆碱的弩针,流窜至东台市、兴化市等地猎杀家犬、野犬共 500 余只;下游收购、扒皮初加工得狗肉 1.1 万余斤,运至安徽由饭店经营者去除针眼部位后卤煮制成“卤汁狗肉”对外销售。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;2022年6月1日,东台市人民法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 5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,另判处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388760 元并公开赔礼道歉。(日期取作案期起始;作案期起点以主流报道口径为准。)

事件经过

2020年初至2021年10月:多名被告人利用发射含琥珀胆碱毒物的弩针,流窜至东台市、兴化市等地猎杀家犬、野犬,共计 500 余只;犬只被收购、扒皮初加工后得狗肉 1.1 万余斤。

销售链条:狗肉分批运至安徽,由饭店经营者去除针眼部位后浸泡卤煮,制成“卤汁狗肉”对外销售。

起诉与判决: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对 5 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2022年6月1日,东台市人民法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 5 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十九万元,同时判处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388760 元、公开赔礼道歉,部分被告并适用禁止令;各被告均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现代快报、紫牛新闻等媒体于 2023 年 3 月报道该案。

处理结果

  • 法院(东台市人民法院):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 5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,判处十倍惩罚性赔偿 388760 元并公开赔礼道歉(2022年6月1日)
  • 检察机关(东台市人民检察院):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

证据链

  1. 主流媒体现代快报(经腾讯新闻发布) · 500多条狗遭毒针猎杀,成了饭店特色“卤汁狗肉”(2023-03-27)

  2. 主流媒体光明网(转载紫牛新闻) · 毒针猎杀家犬或野狗500余条销售给餐馆 被判刑并赔偿38万余元(2023-03-27)

  3. 主流媒体扬子晚报网 · 弩针毒杀家犬、野狗4000余斤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(2023-0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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